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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各种特种设备数量加一起多少台,需要办理A1或A2证_使用各类电梯总量≥台以上的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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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安装资质等级最新办法

电梯安装资质等级最新办法
1、电梯安装企业人员
a、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电气或机械专业技术人员不少于8人;其中,高级工程师不少于2人,工程师不少于4人。
b、签订1年以上全职聘用合同的持相应作业项目资格证书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等技术工人不少于30人(客运索道或大型游乐设施20人),且各工种人员比例合理。
c、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电气或机械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称,从事特种设备技术和施工管理工作5年以上,并不得在其他单位兼职。
d、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得少于4人。
2、企业资金注册资金300万元以上。
3、企业设备近5年累计安装申请范围内的特种设备数量至少为:电梯150台套;起重机械60台套;客运索道或大型游乐设施20台套。
4、要求取得电梯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企业资质等级标准,电气、机械、自动化等相关专业齐全。一级资质标准规定,企业经理具有8年以上工程管理经验或中级职称;总工程师具有8年以上电梯安装施工技术管理经验,具有机电专业高级职称;总会计师具有高级会计师的职称。
承接电梯安装业务所需的资格条件为拥有相关电梯的安装资质等级证书,,分为A、B、C三个等级具体内容?
A级:可安装改造维修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技术参数不限。
B级:可安装改造维修额定速度不大于2.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5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液压电梯、杂物电梯,以及所有技术参数等级的自动人行道和自动扶梯。
C级:可安装改造维修:额定速度不大于1.75m/s,额定载重量不大于3t的乘客电梯,载货电梯,以及所有技术参数等级的杂物电梯、自动人行道和提升高度不大于6m的自动扶梯。
法律依据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第七十五条
未经许可,擅自从事电梯的制造、安装、改造的,由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予以取缔,收非法制造的产品,已经实施安装、改造的,责令恢复原状或者责令限期由取得许可的单位重新安装、改造,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触犯刑律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刑法关于生产、销售伪劣产品罪、非法经营罪、重大责任事故罪或者其他罪的规定,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级可以制造、安装、维保、改造电梯,B级可以安装、维保、改造电梯,C级可以安装、维保、电梯.向技术监督局申报,由特检院来评审,评审内容好多,如执证人员数、电梯的安装维保量及各种电梯安装、维修、保养、安全、制度等等资料。

1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最多能管理多少台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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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具体规定。

具体要看管理人员的工作强度来决定,比如说有的工作环境是电梯台数倒不多但层数多(高楼电梯)、而且电梯使用也很频繁,那么总的台数就不能太多,有的地方虽然有很多台电梯,但使用不是始终繁忙的(比如办公场所的电梯),那么管理的数量多一点也可以。?

扩展资料:

主要职责:

一、持证上岗,主动组织排查各类有关安全隐患,并制定合理方案或填写排查记录。研究本部门主要安全问题,在思想上统一安全责任,认真研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管理制度的可行性,确保本部门顺利实行安全生产工作。

二、定期日常安全管理培训,建立控制、完善公司突发性事故制度,参与编制事故应急救援和演练工作,特别在重大节日、重大假期进行中。

三、定责定片管理,做到在开工前,对环境设备排查,消除重大安全隐患,做好交接责任、组织、制度、防范措施落到实处。

四、制定对生产部门人员有关安全作业教育作业文件,定时排查 ,全面履行安全职责,确保员工无违法犯罪。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安全员



高层建筑的电梯配置怎样才规范

《住宅设计规范》 (GB50096-1999 )规定:十二层及以上的高层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宜配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认为一台电梯服务 60-90 户是适宜的。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45-95 )规定:消防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 800kg,消防电梯的行驶速度,应按从首层到顶层的运行时间不超过 60s 计算确定。

《深圳市民用建筑设计技术要求与规定》规定:在方案阶段,住宅可按下表初步确定电梯数量、额定容量及速度。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高层住宅,其电梯数不应少于 2 台。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24 层以上时,应设 3 台电梯;每层住 40 人、层数为 35 层以上时,应设4 台电梯。

在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阶段,电梯数量应经计算确定。电梯的服务质量应满足以下要求:乘客平均等候时间不宜超过 120 秒,发梯间隔时间不宜超过 60 秒。

扩展资料

电梯选型的参考因素:

电梯是高层住宅中极为重要的机电设备之一,它是高层住宅的主要垂直交通工具。电梯设备不但费用昂贵(约占建筑基建总投资的 9%左右);而且电梯交通系统的设计是否合理还将直接影响建筑的使用安全和经营服务质量以及经济效益,因此,对电梯必须给予足够的重视。

在电梯设计中应该从建筑物和交通设施的关系、 建筑物内人员分布、 楼内相互间的客流情况和客流高峰期间的电梯使用状况等角度来考虑, 并反复进行电梯运输系统的交通计算。

根据建筑物的功能及等级来加以评价,从而得出最佳的结果,确定所需电梯的台数、配置方式、服务方式以及电梯的额定荷载、额定速度和控制方式等等。

电梯的布置原则有哪些?

电梯选型及配置的原则 对于不同的建筑物类型、层数、每层面积、电梯参数等 电梯的配置也不同 电梯的配置应符合有关的规范 电梯配置的一般原则为 (1) 每幢建筑或各个服务区乘客电梯不宜小于两台 以备客流高峰和检修需要 两台宜并联布置以利于控制及故障时互救。 (2) 住宅楼 乘客乘电梯比较随机 电梯定员可较小 但需考虑物品的搬运 最好能容下紧急用担架 的需要。塔式高层住宅参考数为60 90 户设一台。 (3) 商场或购物中心 售货点之间应主要靠自动扶梯 电梯则用于连接车库、办公室等。扶梯与电梯数量最好按扶梯承担交通量的80% 90% 设置。此外必须设载货电梯 其台数与客梯大致相同。 (4) 写字楼 参考数为3000m2 5000m2 设一台。对一个公司专用的办公楼 相邻楼层之间可不考虑用电梯 采用隔层停的方式 由于减少了服务层数 可缩短电梯的一周运行时间 也提高了输送能力。 (5) 酒店宾馆 客人使用的电梯参考数为 100 间客房设一台。此外必须配置专门的服务电梯 设置方式最好客货两用 避免服务人员、杂物和客人混乘电梯。 (6) 高层建筑 可用电梯服务楼层分组分段停站方式 通过中间转换层来进行交通再分配 高层部分用高速电梯充分发挥其高速性能 部分电梯井道不用从底层贯穿到顶层 也节省了井道平面所占的空间。 (7) 载货电梯应靠近货流出入口处 并宜尽量减少与人流交叉。 (8) 建筑物所配电梯应尽量集中在一个区域 以便乘客在同一地方候梯 以达到乘客对电梯的均匀化分布。 当建筑物出入口为二层或以上时 可用自动扶梯连接入口层之间的交通 使始发层集中在同一层。 (9) 客梯的安排,为方便检修时电梯使用 需成对配置 当然一对以上 如3台为一组也可以 但横向最好不要超过3台。 (10) 电梯群控能充分发挥电梯的效能 但不要超过4台 而4台最好用各两台双双面对为好 横向一排4台很不理想。因为群控多了有一个弊端 即有时这台电梯人刚进完 门刚关上 外面有人按信号按钮 门又自动开了 造成多次开关 所以群控的电梯不宜过多。 (11) 电梯门两侧的短墙设计 ① 做剪力墙抗震处理 所以墙体较厚 造成使用者等待时视觉障碍 往往看不见远端电梯门到站开启 等到发现有人进去而赶过去的时候 门已关上了 感到特别的烦恼。 ② 厅门伸缩门洞设计预留、控制面板底座预留及信号箱预留 如果是剪力墙对型号选择与变更造成织致命影响 增加施工难度。 ③ 其实 只要将该墙不要设计成厚的抗震墙 而设计成填充墙 就会薄得多。而且 墙的洞口很多 对抗震起不了很大作用。再者 这道墙改成填充墙后 不管电梯定那个厂商的型号 电梯的信号箱不受选型影响。 (12) 对上下分区的电梯组 由于低区电梯的上空是不用的 那么由于不是抗震墙 上面就可以变成一个大房间 可作为会议室或数据库 增加投资的回收 一举数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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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的设置要求

对于新建楼房来说,如果楼层数达到十二层,那么这种高层住宅每栋所设的电梯数量不能低于两台,并且其中一台需达到容纳担架的大小。
同时,电梯还必须设有急救、消防等方面的功能。
另外,电梯竖井必须要设置成单独的,不得与通风管、水管等管道设置在一起。
住宅建筑电梯的设置要求
1、建筑高度大于33m的住宅建筑应设置消防电梯。
2、消防电梯应设置前室。
3、消防电梯前室宜靠外墙设置,并应在首层直通室外或经过长度不大于30m的通道通向室外。
4、消防电梯前室的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前室的短边不应小于2.4米;与防烟楼梯间合用的前室使用面积不应小于6.0平方米。
5、消防电梯前室中除前室的出入口、前室内设置的正压送风口和乙级防火门标准的户门外,前室内不应开设其他门、窗、洞口;
6、前室或合用前室的门应采用乙级防火门,不应设置卷帘。
7、消防电梯应符合下列规定:
1)应能每层停靠;
2)电梯的载重量不应小于800kg;
3)电梯从首层至顶层的运行时间不宜大于60s;
4)电梯的动力与控制电缆、电线、控制面板应采取防水措施;
5)在首层的消防电梯入口处应设置供消防队员专用的操作按钮;
6)电梯轿厢的内部装修应采用不燃材料;
7)电梯轿厢内部应设置专用消防对讲电话。
8、属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设置电梯:
1)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或住户入口层楼面距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2)底层作为商店或其他用房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3)底层做架空层或贮存空间的六层及六层以下住宅,其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的室外设计地面高度超过16m时;
4)顶层为两层一套的跃层住宅时,跃层部分不计层数,其顶层住户入口层楼面距该建筑物室外设计地面的高度超过16m时。
9、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栋楼设置电梯不应少于两台,其中应设置一台可容纳担架的电梯。
10、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每单元只设置一部电梯时,从第十二层起应设置与相邻住宅单元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11、十二层及十二层以上的住宅由二个及二个以上的住宅单元组成,且其中有一个或一个以上住宅单元未设置可容纳担架的电梯时,应从第十二层起设置与可容纳担架的电梯联通的联系廊。联系廊可隔层设置,上下联系廊之间的间隔不应超过五层。联系廊的净宽不应小于1.10m,局部净高不应低于2.00m。
12、七层及七层以上住宅电梯应在设有户门和公共走廊的每层设站。住宅电梯宜成组集中布置。
13、候梯厅深度不应小于多台电梯中最大轿箱的深度,且不应小于1.50m。
14、电梯不应紧邻卧室布置。当受条件限制,电梯不得不紧邻兼起居的卧室布置时,应采取隔声、减振的构造措施。

公司的各种特种设备数量加一起多少台,需要办理A1或A2证

请看:《特种设备使用管理规则》TSG 08-2017
2.3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
2.3.1 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使用单位中承担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职责的内设机构。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可以将节能管理职责交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承担。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的职责是贯彻执行特种设备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全技术规范及相关标准,负责落实使用单位的主要义务;承担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管理职责的机构,还应当负责开展日常节能检查、落实节能责任制。
2.3.2 机构设置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类别、品种、用途、数量等情况设置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逐台落实安全责任人。
(1)使用电站锅炉或者石化与化工成套装置的;
(2)使用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电梯的(注2-2)、或者在公众聚集场所(注2-3)使用30台以上(含30台)电梯的;
(3)使用10台以上(含10台)大型游乐设施的,或者10台以上(含10台)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非公路用旅游观光车辆的;
(4)使用客运架空索道、或者客运缆车的;
(5)使用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大于50台(含50台)的。
注2-2 为公众提供运营服务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是指特种设备作为经营工具的使用单位。
注2-3 公众聚集场所,是指学校、幼儿园以及医疗机构、车站、机场、客运码头、商场、餐饮场所、体育场馆、公园、宾馆、影剧院、图书馆、儿童活动中心、公共浴池、养老机构等。
2.4 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
2.4.1 主要负责人
主要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的实际最高管理者,对其单位所使用的种设备安全节能负总责。
2.4.2 安全管理人员
2.4.2.1 安全管理负责人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安全管理负责人。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负责人是指使用单位最高管理层中主管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按照本规则要求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安全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1)协助主要负责人履行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的领导职责,确保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2)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以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技术规范;
(3)组织制定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落实特种设备安全机构设置、安全管理员配备;
(4)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5)对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6)组织进行隐患排查,并且提出处理意见;
(7)当安全管理员报告特种设备存在事故隐患应当停止使用时,立即作出停止使用特种设备的决定,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主要负责人。
2.4.2.2 安全管理员
2.4.2.2.1 安全管理员职责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是指具体负责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的人员。
安全管理员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2)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3)组织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4)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
(5)组织开展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
(6)编制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督促落实定期检验和隐患治理工作;
(7)按照规定报告特种设备事故,参加特种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
(8)发现特种设备事故隐患,立即进行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及时报告本单位安全管理负责人;
(9)纠正和制止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违章行为。
2.4.2.2.2 安全管理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的数量,特性等配备适当数量的安全管理员。按照本规则设置安全管理机构的使用单位以及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员,并且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1)使用额定工作压力大于或者等于2.5Mqa锅炉的;
(2)使用5台以上(含5台)第Ⅲ类固定式压力容器的;
(3)从事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气瓶充装的:
(4) 使用10公里以上(含10公里)工业管道的;
(5) 使用移动式压力容器,或者客运拖牵索道,或者大型游乐设施的;
(6) 使用各类特种设备(不含气瓶)总量20台以上(含20台)的。
除前款以外的使用单位可以配备兼职安全管理员,也可以委托具有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资格的人员负责使用管理,但是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责任主体仍然是使用单位。
2.4.3 节能管理人员
高耗能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配备节能管理人员,负责宣传贯彻特种设备节能的法律法规。
锅炉使用单位的节能管理人员应当组织制定本单位锅炉节能制度,对锅炉节能管理工作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建立锅炉节能技术档案,组织开展锅炉节能教育培训;编制锅炉能效测试计划,督促落实锅炉定期能效测试工作。
2.4.4 作业人员
2.4.4.1 作业人员职责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其主要职责如下:
(1)严格执行特种设备有关安全管理制度,并且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按照规定填写运行、交接班等记录;
(3)参加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
(4)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对发现的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并且作出记录;
(5)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且按照规定的程序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
(6)参加应急演练,掌握相应的应急处置技能。
锅炉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执行锅炉节能管理制度,参加锅炉节能教育的技能培训。
2.4.4.2 作业人员配备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数量、特性等配备相应持证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并且在使用特种设备时应当保证每班至少有一名持证的作业人员在岗。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医院病床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额定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需要司机操作的电梯,应当由持有相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的人员操作。
2.5 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
使用单位应当逐台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与节能技术档案。
安全技术档案至少包括以下内容: